各县(区)安监局:
为落实省安委办《关于报送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(强化落实年)有关情况的通知》要求,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(星期一)12时前,向市安监局报送以下情况:
1、各县(区)按10%的比例确定重点培育企业,其中重点行业领域不少于重点培育企业的50%的落实情况;
2、2017年底前,各县(区)规模以上企业、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基本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“一必须五落实”的落实情况。
联系人:朱安帮
联系电话:13861655625
附件: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度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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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22日